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工作职责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,是学校对外合作与交流的职能管理部门,是学校宣传与执行外事政策,加强对外联络和交流,引进国际优质教育资源,宣传和推广南昌职业大学办学理念、形象、教育成果,提升国际影响力,处理全校涉外事务的归口管理部门。 部门职责: 其主要职责为: (一)宣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外事及港澳台工作的方针政策、规定,及时、正确地处理好涉外事务。 (二)负责草拟学校有关外事及港澳台工作的规章制度、管理办法和年度工作计划,报请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。 (三)统筹管理外事接待工作,做好重要来访外宾的组织接待工作,统筹安排校领导外事活动。 (四)负责学校与国(境)外(含港澳台地区)大学、研究机构及其它机构的联系协商,并协调与督促有关协议的实施及管理。 (五)根据学校国际学术会议计划,协助办理报批手续及落实与会议有关的涉外工作,包括办理参会的国(境)外专家、学者入境手续等。 (六)负责办理学校外事出访、教职工、学生出境交流等相关手续。 (七)负责及协调学校国际合作办学与国际交流项目的开发、管理与服务工作。 (八)负责学校外籍教师、外国专家的聘请、报批手续与日常管理,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外国专家后勤保障和安全保卫工作。 (九)负责拓展学生校际交流项目并协助相关学院及部门推进、落实。 (十)负责港澳台其他事务。 (十一)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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